• 多管齐下围剿自考盗版教材

    发布时间:2004-10-22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召开通气会,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自学考试助学机构教材使用专项检查工作,清查、打击盗版自考教材。针对怎样有效地打击日益猖獗的盗版自考教材犯罪行为,增强考生自觉使用正版教材意识等问题,记者访问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党委书记兼副主任李鹏。 

      问:新闻出版总署等六部委在下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第一次特别指出打击盗版自学考试教材,自学考试领域的盗版是否更严重了?盗版自考教材主要有哪些危害? 

      答:今年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版权局、共青团中央、国务院纠风办、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六部委在下发的《关于开展2004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首次明确把打击盗版自考教材列入今年秋季盗版教材教辅专项治理行动中,这一方面体现了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同时也确实反映了盗版自学考试教材问题十分严重。这几年,社会上有一批不法书商专门盗版自学考试教材。按保守估计,全国自考教材市场至少有1/3以上被盗版蚕食,盗版自考教材每年发行上亿元。 

      盗版行为侵犯知识产权,侵犯著作权人和出版社利益,侵害国家利益,也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自学考试的危害一是严重影响自学考试教材的供应和建设工作。市场上盗版教材充斥,正版教材大量积压,影响了教材建设,损害了国家利益。二是严重影响考生学习和考试。盗版教材大都质量低劣,有的甚至版本过时,考生买后直到考试时才发现,损失已无可挽回。可以说,盗版问题严重危害自考事业的健康发展。 

      问:全国考办为什么要组织这次秋季自考助学机构教材使用专项检查?组织专项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 

      答:据我们了解,自考助学机构内购买使用盗版教材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有些地方问题十分严重。全国考办为贯彻落实六部委文件精神要求,专门部署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目的主要有三个,首先是通过专项治理整顿,清查盗版教材,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广大考生利益;第二是规范自考助学机构办学行为,堵住盗版教材通过助学单位进入课堂、流到考生手上的非法渠道;第三是疏通正版教材供应渠道,建立自考教材供应正常工作秩序。我们要求各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要抓住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以扭转自考教材供应工作受盗版侵害的被动局面。同时,我们也要求各个自考助学机构要很好地配合检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以维护自考考生的利益,维护学校自己的声誉。 

      问:盗版自考教材是怎样流入助学机构的,对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自考助学机构和直接责任人如何处理? 

      答:盗版自考教材流入助学机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教材采买人员到图书市场直接购进,二是不法分子上门兜售推销。不久前北京海淀破获了一个专门盗印盗卖自考教材的重大犯罪团伙。这个犯罪团伙盗印的自考教材发往十几个省市,严重影响全国的图书市场秩序。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北京有几个自考助学学校就直接从这个犯罪团伙手里购进盗版教材,这个问题的性质是很严重的。 

      对购买使用盗版教材的自考助学机构,除了新闻出版、版权保护、工商等政府执法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我们要求各地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也要严肃处理。要把清查盗版教材与审验自考助学机构的助学资格结合起来,凡使用盗版自考教材数量大程度严重的,要取消其自考助学资格。 

      对有关订购盗版教材的责任人,要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问:北京海淀是怎样破获盗版自学考试教材犯罪团伙的? 

      答:今年五、六月份经群众举报,在我办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的配合下,北京市海淀区文化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采取行动,经过严密侦察,在摸清线索的情况下采取果断措施,一举端掉了一个专门从事盗版自学考试教材和各类资格考试教材产、供、销一条龙的全国特大盗版团伙,抓获盗版团伙主犯和负责照排、印刷、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重要成员共14人,收缴盗版图书30多万册,案值码洋560多万元,其中盗版自学考试教材21万册,案值码洋330多万元。从这个案例看,群众举报、权益人全力支持、政府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模式,保证了案件依法、快速侦破,探索了一条新时期重拳打击盗版分子的新途径。 

      目前抓获的1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正在深入审理中,很快将提起公诉,盗版分子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问:对社会上一些书店和图书销售单位销售盗版自考教材问题,怎样进行查处? 

      答:针对社会上一些不法书商销售盗版自考教材问题,目前主要采取两种查处方式:一是全国考办、出版社或各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发现线索后,向当地新闻出版、版权保护或工商等政府部门举报,提请政府部门采取行政执法措施;二是委托律师调查取证,随后由律师发函,走法律途径解决。当然上述两种方式不限于对社会上的书店或图书销售单位,也可以对一些问题严重又不服纠正的自考助学机构。这两种措施都是十分有效的。 

      比如,今年4月,一位老师举报上海先行考试书店销售盗版自考教材,全国考办立即与高等教育出版社一起到上海市新闻出版局举报,上海市新闻出版局文化稽查大队接报后立即对上海先行考试书店总店、武宁分店及总店库房进行执法检查,当场查缴盗版自考教材54种、3000多册,涉案码洋60000多元。鉴于店方态度恶劣,拒绝赔偿损失,全国考办已委托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另外,全国考办还在湖南、湖北、广东、广西等地起诉或准备起诉几家销售盗版自考教材的书店,目前有的侵权书店已经提出诉前和解,有的已具状悔过并做出了赔偿。 

      问:去年全国考办设立了打击盗版举报奖励基金和公布举报电话,一年来有何成效? 

      答:去年,全国考办在分析盗版对自学考试事业造成的危害和应采取的对策时,认为有必要采取社会和舆论监督的办法,即加强宣传工作,发动自考考生和各界人士揭露盗版,依靠社会和舆论打击盗版。为此,全国考办于去年国庆节前设立打击盗版举报奖励基金,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各个省市自学考试管理机构也都设立了举报电话。我们还把举报电话印在自学考试教材上。 

      一年来,仅全国考办就接到了上百起举报,线索遍布全国,既有举报不法书商书店的,也有举报助学学校的,还有举报黑印刷厂的,其中不乏重大线索。按照有举报必核实、必查处和一般性线索交省市查处、重大线索由全国考办直接查处的原则,全国考办组织查处了一些比较重大的、在社会上产生影响的盗版侵权案件,包括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向考生发售盗版自考教材案、上海先行考试书店销售盗版自考教材案、北京海淀盗版自考教材犯罪团伙案、河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沧州函授站向考生发售盗版自学考试教材案等,这些案件的线索均来源于社会举报。 

      问:全国考办怎样与律师界合作、委托律师打盗维权?这种新的模式运作情况如何? 

      答:与律师界开展合作,依靠律师的帮助打盗维权是今年全国考办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6月,全国考办与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签署协议,聘请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担任全国考办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并通过湖南通程律师集团倡导成立的全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维护我们的著作权。全国考办赋与律师代为调查取证,代为提起诉讼,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等多项权力。 

      我们考虑,与律师界合作实质上为我们增加了一支打盗的重要方面军,尤其是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成员所遍及20多个省市,有很强的战斗力。此外,通过法律手段打击盗版是保护著作权十分有效的途径。 

      借助律师界的力量依法打盗维权,在短时期内已经取得很大进展。湖南通程律师集团在湖南全省范围内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取得50多家书商书店经销盗版自考教材证据,现已开始陆续起诉。像湖南省长沙市定王台图书批发市场,过去盗版自考教材充斥,律师取证并向盗版书商发出律师函后,对盗版书商形成了很大压力,现在这个图书批发市场已很难见到盗版自考教材。除湖南省外,广东、湖北、河南、江西、上海、山东、新疆等地的律师界均已开始调查取证工作。(本报记者 于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