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可按相关规定用于免考自学考试的部分课程。在申请相关课程免考时,考生应提供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及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办理免考手续,经查验核准后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审核批准。具体免考规则可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