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教育部考试中心起草的《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范标准审定委员会审定,已经教育部、国家语委同意发布。该项语言文字规范规定了中国英语学习者和使用者的英语能力等级,描述了各等级的能力表现特征,适用于英语测试,可供英语教学、学习及其他参考。现将《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中国英语能力等级量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